第147章 干嘛非要这样做呢?_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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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干嘛非要这样做呢?

  第147章干嘛非要这样做呢?

  连麦接通,对面的男网友也比较的着急:“能听到我说话么…李律师。”

  “可以听见。”

  李晨闻言面带微笑:“你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呢?”

  “是这样的…”

  听到李晨的询问,网友开始说出了他的问题。

  他的哥哥,和他的嫂子感情一直不怎么稳定,经常性的会发生争吵,后来则是申请离婚,为了彼此的老人和家里的小孩考虑,两人选择了保密,只是分居。

  有这么一天,他的哥哥喝醉了酒,感觉有些生气的他便是来到了他嫂的房间,想要强行与她发生关系,却被对方积极反抗,并且在当天,他的嫂子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则是以强干罪立案将他的哥哥给抓了进去。

  “我有点想不明白,他们又没有离婚,怎么能给定强干呢?”

  “如果事情是按照你说的那样,那你的哥哥就是典型的婚姻强干,也是可以定性为强干罪的。”

  听完对方的描述,李晨也是谈起了自己的理解,而网友听了他的回答也是更加的困惑:“可他们没有离婚,还属于婚姻关系不是么?”

  “并不是伱想的那样。”

  李晨闻言继续解答:“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哥哥和你的嫂子已经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申请后会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主要的目的呢,就是让申请双方人能够认真的去思考彼此的关系,而不是说琐事所产生的冲动想法。

  在婚姻冷静期,你的嫂子和你的哥哥是分居状态,也是代表着感情不稳定,或者是决定好了一定离婚。

  而此刻两人的身份,从某种严格意义来讲,不属于夫妻。

  那么在这种环境影响下,你的哥哥所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就是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是可以定性为强干罪的。

  因为强干罪罪名的本身,立法机关没有吧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

  丈夫强干妻子,也是属于违背妇女意愿,立法机关并不会因为对方是他的丈夫就会把他当成特殊的强干犯主体。”

  “也就是说,即便是结婚了,只要对方不愿意,只要强迫了就属于强干罪?”

  听到李晨的回答,男网友有种颠覆了认知的错觉:“那结婚的意义又是什么?”

  听完他的询问,直播间的网友又开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不是吧?婚内也能定位强干?”

  “完了,以后想和老婆发生关系,得先问问对方愿不愿意。”

  “强干罪很难定义的,即便是她当时同意也有可能在事后反悔。”

  “唉,其实我国对女性的保护措施普遍高于男性的。”

  “这是实话,像三八妇女节啦、妇女保护协会啊,一大堆组织,相反男性就没有那么多了。”

  “前两天看了网上的一条评论,女性造男性的黄闻,只是批评教育,而男性造女性的,就是犯法了。”

  “为什么没有关于强干男性的法律规定呢,男性被强的也有吧好像。”

  “咱们男的怎么可能被强干呢?(滑稽)”

  看到这些评论,李晨闻言有些无语。

  这就是直播间人多的不好,很容易就会将矛盾升级。

  暂时开启禁言,李晨来为直播间网友进行解答:“首先,我们来谈一下这个婚内强干。

  从问题的角度来分析,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对方不愿意强行方肯定会动手段,甚至说是强暴力,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对对方留下严重的心理损伤,那么,丈夫的行为对其妻子所产生的心理损伤与其他强奸行为就没有什么区别啊,影响都是一样的。

  至于我们所说的,对女性的保护行为要高于男性,这一点呢,我不否认,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不妨去认真思考一下。

  在很多乡下的地方,老一辈的人呢,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在他们的眼中,女孩以后是要嫁出去的,是外姓人,而男孩则是不同,是能够传宗接代的。

  在这种环境下的女孩,她的一生是不公平,比男孩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宠爱,父母、爷爷奶奶,都是这样,甚至说有的女孩不到十六岁就被嫁了出去来给自己的家庭减轻负担。

  从时间背景来看,妇女权益保护法实在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法律的目的呢,就是想要保护妇女的和法权益,提倡男女平等。

  而保护法的作用,也都是为了制止重男轻女的这种不公平思想。

  你放在古代,男性的地位要高于女性,而近代史中,尤其是抗战时期,妇女对抗战获取胜利也是付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所以我认为,对女性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其实是没有什么不对的,因为男性的主导地位权和家庭地位权,是要普遍高于女性的。”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继续回答:“听到这里,可能会有人出言反驳,说自己在家里没有什么家庭地位,都是自己的老婆在管事,她说一不二。

  但是我们当事人本身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对妻子的忍让,其实就是一种疼爱的表现不是么?

  至于那些过于强势的女性,真要是过不下了不也没必要继续在过下去不是么?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一个愿打愿挨的故事,对方如此强势,主要的来源还是由于你们太过于的弱势所导致的。”

  “讲完这个,我们再来谈对方的问题。

  这位网友的哥哥,属于离婚的冷静期,与正式的离婚就差了一个离婚证。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两的关系已经不属于夫妻关系,而他的哥哥竟然还借着醉酒想要去强干别人,就是无关系的强干者。

  而婚内有夫妻行为的关系,只是合法行为的一种措施,并不能说对方是你的老婆就一定要跟你发生关系。

  换句话来说,他都是你的老婆了你为什么还要去强干他呢?

  如果是对方始终不愿意于你发生关系,那就离婚嘛。

  至于你们所得当时他同意事后反告的情况,不排除有的可能,那也得看证据吧?”

  李晨闻言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如果你真的没有强迫,那你是绝对不可能构成强干罪的,她也没有那个必要说是非得把你送进去。”

  说完话的李晨解开直播间的封禁权限:“好了,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到此为止,大家也不要再来讨论了,让我们有请下一位想要提问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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