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庭审结束,择日宣判!_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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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第142章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当听到对方没有意见,刘法官目光望向李晨让他继续发表辩论意见。

  “好的,审判长。”

  李晨闻言继续答辩:“关于吴勇在云升商务平台的角色,是属于员工,他的工资是由云升商务平台负责发放,是雇佣关系。

  而在口供中,他也明确交代了有关于管理的细节,也是间接的证明骑手真的雇佣方是云升商务有限公司。

  第二点,关于张小东的行为。

  这一点,我都懒的去辩解。

  张小东在网上发表的言论,矛头所致是快点吃平台,和你们分包有什么关系?”

  人家说的是外卖平台,外卖平台都没出来说话,你在这里说人家造谣?

  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要说也是人家平台出面提出意见,你们有啥权利?

  “第三点,就是关于其他骑手的问题。

  在原本的起诉状中,有不少骑手反映站点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吴勇的身上也是得到了论证,并非是子虚乌有。

  一个问题,得到了验证,成为真实的违法犯罪,而后,反映问题的骑手却又临阵倒戈,说张小东以买保险的名义对他们进行了诱导、蒙骗。

  而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张小东并没有存在任何诱导性的说辞。

  骑手反映问题,张小东对问题谈出自己的看法,这怎么能是诱导呢?

  他一没有进行转发,二没有扭曲问题事实,断章取义,何谈侵犯名誉权一说?

  如果说有问题,那么问题的来源也一定是那些骑手,是他们在扭曲事实。”

  坐在庭审席上倒戈的骑手,听到李晨把问题的根源又扯到了他们身上,瞬间慌张了起来,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们可都是签了保证书的,上面清楚的告知了证人的有关规定,说明了做假证会得到哪些惩罚措施。

  有些纠结的望向被告席上的蒋政嘉,而蒋政嘉也是望向证人席,几道目光交汇到了一起,眼神之中带有询问之意,却没有搞懂对方的眨眼是什么意思…

  蒋政嘉的眼神很简单,让他们不要慌,问题不大…

  另一边,李晨还在阐述自己的辩论意见:“那么根据吴勇被抓的情况来看,骑手所反映的问题也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存在虚假事实的可能。

  而骑手说是受到张小东的蒙骗,这一点我想不通,他是怎么蒙骗的,又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张小东确实实行了蒙骗?

  第二点,保险和张小东的目的,我首先说的是张小东的目的。

  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求云升商务垫付他哥哥的医疗费用,而他的哥哥张大壮,在上班期间出的事故,属于工伤,让平台垫付费用合情合理又合法,伱们要是感觉他的行为不合理不合法,可以选择去执法机关去报案处理。

  至于保险,这也是雇佣平台所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也是方便在网上进行消费购物,外卖行业也成了一个十分火爆的行业,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制造了许多许多的交通意外事故,而这些事故的主要高发人群,也都是承担派送方的外卖骑手。

  比较常见又高发的交通事故,来源于骑手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随意调头等等。

  还有一些在骑行过程中是玩手机抢订单完成的,这些都是平台和骑手之间的问题,虽然与本案无关,但我还是希望审判长能给我机会说一下。”

  这句话,也是李晨在事先准备好的,是原本打算通过网络庭审来告知更多人的话。

  因为这些问题,是没有人会替他们承担医疗费用。

  作为过错方,交警在定责的时候肯定不会偏袒他们,而对方的保险公司也绝对不会进行理赔。

  真要遇到问题了,还得是由他们自己来承担。

  稍微轻一点,可能就赔点钱,严重的话,命都没了。

  本来李晨是不打算提的,因为没有公开审理和网络庭审,他说这些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这都是话赶话的说到这了,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主要还是被对方的话给气到了。

  你一个律师,怎么能如此的发表辩论?

  为了让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往人家身上推卸责任,还说原告的行为是造谣,行为十分严重?

  你这么说话真不怕哪天被对方给那啥了?

  而审判长听言后并没有同意他的请求:“禁止讨论与本案无关的事由。”

  当然了,审判长也并不是不让讨论,主要是这玩意说了没啥用。

  又不是公开审理和网络庭审,出席的一共就这几个人,你说这些跟谁听?

  跟对方说,人家要是有这个觉悟都不可能来打官司,当时就跟你调解了。

  跟我说?

  我这年头审理了这么多案子,也早就听惯了各种故事…

  “好的审判长。”

  听到被拒绝,李晨则是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多说话。

  “你还有其他的辩论意见么?”

  听他说完,刘法官继续询问,李晨闻言便开口说道:“没有了。”

  审判长闻言点了点头,随后开始宣布休庭,对纠纷结果进行责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三名法官对案件进行讨论。

  “这个案子,你们是怎么认为的?”

  作为庭审主法官的审判长刘法官,询问另外两人的意见。

  “这个案子,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复杂了。

  根据实际问题和原告的辩论观点来看,被告应当承认相对应的医疗费用。”

  “证人的证言我总感觉有问题,需要查一查”

  合议庭的张法官说完,另一名法官也是接过话来。

  “嗯,我的想法和你们一样。

  原告的哥哥,在工作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又不是过错方,那云升商务有限公司就得按照工伤处理,垫付他的医疗费用。

  还有就是,被告方的证人有存在作假证的可能,很有可能是被人收买,应该查一查。”

  “我没意见。”

  “我也没意见。”

  刘法官看另外两人没意见,便当即拍板。

  而作假证的骑手,很快就迎来专属于他们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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