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雀花_夜半歌声(1V1甜HE)
笔趣阁 > 夜半歌声(1V1甜HE) > 金雀花
字体:      护眼 关灯

金雀花

  去英国的签证很快就下来了,这段时间夏聆在狂补英语。

  高教授给她打了几次电话,感到她的情绪很稳定,就约她出来吃饭。

  “我新买了一只缅因猫养在家里。男大不中留啊,有了新猫就忘了鸟妈妈。”她痛心地道,“我当初在云南买下它,从它到家第一天起就给它喂生骨肉,鸡啊牛啊竹鼠啊,他最挑嘴了,哪想到跑了几个月,吃猫粮都愿意。我看他明年就要有小猫崽子……嗯,希望长得像缅因,山东的本土猫种看上去太秀气了。”

  喂!他俩可不是猫啊!

  夏聆呵呵道:“其实梅小姐和咪咪长得很有夫妻相,都是长毛拖地型,而且她眼睛是一蓝一黄的,可好看了,生出来的小猫咪肯定特别漂亮。”

  ……好像说着说着就偏了呢,又不一定要结婚。

  高教授转移话题,和她碰杯:“祝你顺利出国。”

  “还要谢谢老师给机会。”

  要不是高亢通知她,她还不知道有选拔。这次去英皇深造为期两年,虽然学校比不上美国的柯蒂斯、茱莉亚音乐学院,对她来说已经很好很好了。

  妈妈要是知道,肯定很为她骄傲。

  分别时,高亢把一个小盒子给她:“这是小玄保管在我这里的圣诞礼物,我当时也不知道他走那么急干嘛,就收着了,怕你伤心一直不敢给你,今天看你状态不错,就放心了。小夏啊,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开心点。”

  又忍不住道:“这孩子看上去乖巧,其实倔得要命。我告诉他多少遍不要管贝斯特族,不要掺和那些事,他在我面前乖了二十年,一听又有比卡博失踪,那火气呦,就止不住,自己联系国际警察要求做线人。他又不是那种能做到完全理性的鸟,见你差点被车撞,连命都不要了,被猫踩了好几脚,我捡到他的时候骨头都断成渣渣了,这小鸟怎么就那么不让人省心呢……”

  夏聆怔怔地看着她。

  高亢蹙眉:“他没和你说?是他压住刹车,那货车才在桥头停了,车里运了猫,司机是个贝斯特。”

  出了餐厅,叁月的暖阳刺得眼睛生疼。

  她控制着自己不在大街上哭出来,可是越控制,心里的悲伤就越大,最后终于像个失恋的小姑娘一样在地铁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可回到家,还是笑着说:“小五,姐姐回来啦!”

  小鸟没有回答,在笼子里安静地睡觉。

  夏聆攥着手里的小盒子,又想哭了,赶紧擦擦眼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拆开丝绸缎带。

  天鹅绒垫子上放着一枚极其精美的天堂鸟胸针,小鸟的身体由黄金打造,用一颗椭圆形的洁白珍珠充作腹部,翅膀和七根尾羽雕刻出麦穗般细致的纹路,它的眼睛、喙下和尾巴尖一共镶嵌着二十来颗大小不一的钻石,在阳光下反射出璀璨耀眼的光芒。

  盒子里有两张卡片,一张有些年头,纸面已经泛黄了,钢笔字迹歪歪扭扭:

  【我的宝贝小甜心,爸爸爱你。】

  背面用花体字印着珠宝工匠大师的名号:PierreSterlé,Paris,1945。

  另一张是天堂鸟暗纹的全新贺卡:

  【姐姐:圣诞快乐,这是爸爸在法国给我订制的出生礼物,我把它送给你*^__^*】

  这枚跨越了七十多年时光的胸针是夏聆拥有的第一件真正的珠宝,对镜别在胸前,连睡衣都变得高不可攀。

  她轻轻抚摸着胸口的鸟儿,把它摘下来,放回盒子。

  “我也给你准备了圣诞礼物呢。”她喃喃。

  只不过拿去垫窝了。

  亲手织的毛线手套被剪成合适的大小,正压在小鸟身下,它沉睡着,对此一无所知。

  夏聆在A市住到叁月末,25号晚上,她一夜没睡,但是奇迹并未发生。

  她拿着擀面杖,对着鸟笼喊了无数次“Riddikulus”,可他还是没有变成人。

  再也不能拖了,夏聆整理好行李箱,按照程玄的遗嘱,让高亢带它回到南太平洋那个与世隔绝的桃花源,然后断掉房屋水电,一个人打车去了机场。

  到了机场大厅,才发现乐队来送她。

  “队长去了瑞士,你也要走了,好在我们又添了个新成员。到那边不要太想我们哦。”邦妮抱抱她。

  “嗯?谁被招进来了?”

  “梅玉练她男朋友呗,被高教授养了十年,音乐素养极高,什么乐器上手都快。就是总习惯性跟人撒娇,小福老欺负他。”

  见他们有人一起玩闹,夏聆就放心了。

  安迪递给她一本专辑,极简主义的封面上印着一串德文,“到那边如果认识了圈内大佬,帮我们宣传宣传。”

  “一路顺利。”叁人招手。

  “嗯嗯,拜。”

  下午五点半,英国航空从机场起飞。

  飞机倾斜爬升,地面的楼房、车辆都缩小成一个个火柴盒,夏聆俯瞰着这座生活了八年的大城市,目光涌动着复杂的情绪。

  程玄应该已经在金雀花岛落地了吧。

  她把化妆包里的胸针拿出来,吻了一下,窗外无边无际的云海里,似乎出现了一只小鸟的影子,它的翅膀是那样洁白。

  叁月的最后一天,天气晴好,夕阳在云里闪光。

  2023年5月。

  学校的春季学期结束了,有二十天的假,夏聆制定了从北往南的旅游计划。

  她来到伦敦已经一年有余,时间过得如此快,她的语言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当然,在皇家音乐学院上课受益匪浅,拉琴的水平也大有进步,轻轻松松就找到了兼职。因为她嘴甜,见人叁分笑,平时人缘很好,教授去外面参加音乐会,也乐意把她带着,还问她要不要加入某个知名交响乐团。

  夏聆还是想回国,她觉得伦敦不如A市,点外卖贵,租房也贵,而且地铁票竟敢收那么多英镑,充分体现了资本主义的劣根性。她现在是公费交流,要是一年后留在这边工作,就得自己交一大堆费用了,而她A市的房子还没还完贷款。

  平时为了省钱,她没怎么出去玩过,就圣诞节那会儿坐火车去了巴斯和巨石阵。论起风景来,南部真没什么好看的,人文景观也就那几类,去过个西敏寺,再去其他教堂修道院,就跟看了有声电影再看默片似的,有种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这次抢到了英镑的瑞安航空机票,很划算,卢顿机场飞爱丁堡。

  虽然机票便宜,可住宿比伦敦也便宜不了多少,订了个有独卫的青旅,叁个晚上两百多欧不含早餐,退房时床单被罩还要自己扯下来,方便员工打扫。

  ……性价比极低。

  而且航司只能带一个包,登机箱要加钱。

  夏聆是不会让资本家多赚一分钱的,只挎了个容量极大的民工包,在登机口的洗手间提前接了半杯自来水,上飞机后问空姐要了半杯热水,用一个保温杯从伦敦撑到爱丁堡。

  谷歌地图不给力,夏天全城都在维修,公交改线。所以她顺理成章坐过了站,在路边买了个阿拉伯肉夹馍填肚子,靠两只脚走到了青旅。

  这旅馆隔音极差,隔壁不停有小孩子跑来跑去又叫又闹的噪音,她敲门表示抗议,结果父母也不管。

  作为有素质的青年,她很想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和没素质的家庭来个中门对狙。

  洗完澡上床,收到同学的信息,是个英国小帅哥,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吃饭,他想学中文。

  夏聆心里门儿清,就是想泡她,不过对方态度挺好的,长得也可以。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拒了。

  总是觉得这些男人都少了什么……

  可能是少了几根呆毛吧?缺了点意思。

  反正就是不想处朋友了。

  她呼出一口气,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上的灯,发了会儿呆。

  苏格兰地区昼夜温差大,白天顶着太阳走路汗流浃背,晚上一丝丝凉气往皮肤里钻,此时隔壁的噪音总算停了,屋子里愈发冷清。

  快到十点钟,太阳从西边沉下去,窗外是一片黑黢黢的寂静。空旷的马路上没有行人,几只乌鸦在电线杆上站着,像五线谱上休眠的音符。

  孤寂感就在这时不可阻挡地蔓延上来,哪怕生活已经被安排得如此紧凑,她也还是会想起那只与她隔了半个地球的小鸟。

  天涯海角。

  夏聆默念着这个词,点开手机里收藏的油管视频。

  元旦后发布的乐队专辑销量很好,在网上小火了一把,有粉丝剪辑了里面的单曲放上来。

  第一首歌与专辑同名,是德国文艺复兴时的民谣,《死神与他的箭》。

  点开播放,那张熟悉的脸出现在镜头前,抱着吉他,眉宇舒展,面容明朗平和。

  那个时代的歌曲总是带着苦难的气息,长笛秋风般吹散战场上弥漫的血腥味,提琴如铿锵的马蹄在广袤的荒野飞驰而过,手风琴和鼓点模拟行军的步伐,在昏黑的天幕下惊动了森林里蛰伏的野兽。

  【生命渐行渐远,

  如风中的烟,

  没有血肉可以逃离。

  不论财产或宝物,

  与死同行时皆无处安放:

  你必须独自和他离去。】

  德语唱腔显出一种跨世纪的苍凉,仿佛死神就举着收割生命的镰刀,站在屏幕前。她凝视着程玄,他拨着吉他,好像没有任何事物能扰乱他的心弦,双目低垂的神态显出一种耶稣式的悲悯。

  他唱得忧伤而温柔,她相信世界上再没有另一个人,能像他这样,把冷峻严酷的曲调变得美好起来。

  他说他生来就是个胆小的比卡博。

  但夏聆从他剔透的眼睛里只看到了面对死亡的平静。

  【去寻找你应该追求的事物吧,

  也许今天或明天,

  你便一命呜呼!】

  小提琴的高音宛如一声马嘶,从屏幕里冲了出来,穿透窗玻璃,回旋在古老的城市上空,随晚风飘摇直上。

  星星眨了眨眼,清辉荡漾。

  翌日一大早,夏聆在大堂吃了一肚子早餐,回房间涂了点儿口红,觉得自己看起来很有气色。

  嗯,今天要舍得花钱!

  她打车去了港口,码头的大楼后面就是皇家游艇,九十多岁的伊丽莎白女王曾经乘这艘不列颠尼亚号去世界各地访问。

  轮船里大大小小的房间很多,看到女王陛下睡的床还没她家里的大,夏聆就产生了一种小市民强烈的虚荣感。离开的时候她买了一只玩具小熊,抱在手里,哼着小曲儿走去吃饭。

  夏聆给自己订了利斯河畔的米其林餐厅Thekitchen,因为不是工作日,没有便宜的午市套餐可选,只能吃贵的。但贵有贵的好,前菜端上来一份巨大无比的圆鹅肝片,直径足有七厘米,腌得酒香四溢,绵软细腻,入口即化,差点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一顿饭上了七八道菜,吃到两点半,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就拍拍屁股走人,去逛苏格兰国家博物馆。这个博物馆并不是很大,很多小朋友在里面看恐龙、熊猫,她欣赏不来,只给克隆羊多莉拍了张照,两个小时不到就出来了。

  天色还早,本来打算去霍利路德公园那边的皇宫看看,结果正好碰上关门,就随着人流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山丘下。

  五月春末,正是一年中最舒适的时候。细雨新停,天上飘着几朵云,太阳并不炽烈,亚瑟王座迎来了新一批散步的人。

  夏聆沿着弯曲的山道往上走,这山是爱丁堡的最高点,海拔却只有两百多米,看着非常低,实际上很难爬,等到攀到山顶,已经是七点多了。

  她坐在山顶的石头上俯瞰整座城市,春风从海面吹来,空气中漂浮着淡淡花香,一伸手,好像就能触摸到棉花似的云层。远处的山丘苍翠欲滴,银灰色的大海、教堂的塔尖和连成围墙状的砖房仿佛从几个世纪前穿越而来,在镜头里铺展开一幅宏大壮丽的画面。

  坐了一会儿,她的心如海洋般静。

  周围的人成群结伴地拍照、谈笑,她默默看着,不觉时间流逝,洒在身上的阳光慢慢变红了。

  下山的路比上山还难走,及膝的青草长满了山谷,地上有一个个小动物挖出的洞。很多地方没有台阶,她一不小心就迷了路,走到后来手脚并用,小兔子都嚼着野草嘲笑她四体不勤。

  这样吭哧吭哧地走了半小时,实在太累了,准备找个地方歇一歇,拨开两侧的灌木,眼睛一亮。前方的土坡开满了金灿灿的黄花,如云似锦,分外茂盛,阵阵芒果味的幽香沁人心脾。

  夏聆喜欢极了身畔开得热烈的小花,打开软件拍照,查它是什么植物。亚瑟王座上信号不好,她躺在草丛里,握着缓慢运作的手机,看夕阳落山。

  越是美丽的景色,越能唤起人心中的孤独。

  她放下手机,折了一朵花,放在鼻尖深嗅。

  明天要继续开心。

  ……

  “这些是荆豆花,金雀花的亲戚。”

  一只修长的手捡起她的手机。

  夏聆躺在地上,没有动,右手僵硬地压着帽子。

  “你说的,是哪个金雀花?”

  过了很久,她声音颤抖地开口。

  “嗯……会唱歌的金雀花。”他说。

  “花也会唱歌吗?”

  那只手拉住她的帽檐,可她压得很紧,像害怕看见什么脆弱的东西,哪怕是目光都会把它碰得粉碎。

  “会唱。”

  柔和的气息拂过耳边,一个橙子味的吻轻轻印在脸上。

  她的手腕忽然脱力,草帽一下子被风吹了出去,挂在灌木的棘刺上,两根鹅黄色的缎带在空中飘荡。

  太阳西斜,风越刮越大,身旁的小黄花们发出沙沙的吟唱,摇曳着舞蹈,拂过她碧绿的袖子。那神秘而悠远的歌声在夕阳的余晖下肆意流淌,把湛蓝的天空唱成了柔柔的橘粉色,把辽阔的大海唱出了雪白的波浪,把堆迭的云层唱开了一条缝,金雨般圣洁的光辉从天上降临尘世,洒照着这片葱郁山丘。

  那簇金光下,站着怀抱吉他的男孩,他红润的脸颊像春天的玫瑰,头顶的几根灰毛不听话地翘着。

  “姐姐,你想听我唱歌吗?”

  (正文完)

  ————————————

  追-更: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cn.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cn.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